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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两凶 聂树斌案该有个结果了!

来源:王佳兴  发布日期:2014-12-19  点击量:872

看到希望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回顾过去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聂树斌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4月25日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王书金供述自己为聂树斌案的真凶。“一案两凶”的结果引起全国舆论注意,并引发对司法公正的讨论。2007年4月,一审宣判后,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即聂树斌被指控并判处死刑的案件)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王书金的上诉心理中,有一点是微弱地期望通过主动坦白这个案子,获得可能的宽大处理。他说:“我是一个罪孽深重的人,不在乎是否多一起案子或者少一起案子,而是不愿意看到因为我的原因而使他人替我承担严酷的刑罚……我希望上级法院对(我坦白)这个案子能够按照重大立功认定,更希望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此后,河北政法部门启动对聂树斌案核查,迄今已数年,并无明确答复。2013年6月启动对王书金案的二审,但时隔至今,二审判决依旧未出。

期待真相

聂树斌,1995年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核准执行死刑,时年21岁;十年后的2005年,“真凶”王书金落网。但在随后的八年时间里,尽管“真凶”坚持供述,但承办案件的检法部门却置若罔闻。在王书金供述之后的长达几年时间,河北公检法机关并未对其进行过提审,在对外宣称的复查期间,聂案中相关证人亦未接受过调查。2013年,聂树斌如果还活着,就快要四十不惑了,而今,留给世间的这桩“聂树斌疑案”,何时才能不再有疑惑?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人民日报》说:“每一个判例,都可能为公众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块基石;而每一次失误,也都可能成为这一信仰崩塌的链条。”聂树斌案,该有个结果了,不是吗?必须有一个公道出来,给那个已经逝去的生命,给那个“经过一个星期突审”终于供述了罪行的“凶残犯罪分子”聂树斌。迟到的正义要好过没有正义,人们对于法治的信仰,需要呵护更需要个案来印证,再也容不得这一拖多年的正义迟迟不来了。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此次复查聂树斌案是否峰回路转?于逝者而言,结果等了太久,意义或许寥寥;于生者来说,却事关公众对司法的信赖,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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