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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遇拆迁,租客能拿到补偿款吗?

来源:陆机衡  发布日期:2023-03-13  点击量:959

  在房屋租赁经济活动中,往往会遇到一个常见的情况,租的房子或者店面遇到拆迁了,而这时候房东和租客就会围绕拆迁补偿款发生很多故事……      注意事项:本案例仅就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租赁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进行法律分析,不涉及拆迁活动中其他参与主体。因拆迁而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实际情况各不相同,需要个例具体分析,本案的法院裁判结果不具有参考性,切勿直接套用。

案情:
张某将坐落于嘉兴市的自有店面房出租给李某用作经营餐饮店,双方第一份合同签订于2016年,租期为3年,因签订时有传闻该地段近几年可能面临征迁,李某为了避免自己刚装修完开业就遇到拆迁的情况,要求在合同中加入了有关拆迁装修补偿款归属问题的条款。后因嘉兴市规划区域方案调整,三年内没有发生征迁。2019年,双方续签了1年合同,内容和上一份一模一样。
2020年,嘉兴市的征迁工程仍未公布,但传闻就在近期公布。
续签的合同到期后,张某和李某重新拟定了一份新的合同,租期是1年,里面特别约定了如遇到拆迁,李某要无条件配合并且李某对于店面的装修和改造的固定设施归张某所有。
2021年4月,嘉兴市的征收公告正式公布,张某租给李某的店面房在征收范围内。
2021年6月,双方新签订的合同到期,张某向李某明确表示出租,要求李某搬出并腾空。但李某因该时段属于生意旺季且嘉兴市征收部门并未明确发文公布腾空时间,提出租一天算一天,等到正式公布腾空时间后,再搬走,张某同意并收取了部分租金。
2021年10月,嘉兴市征收部门发布搬迁腾房公告,限期于2021年10月底前腾空。
李某就搬迁腾空事项向张某索要补偿,双方协商多次未果,李某于2021年10月下旬搬走。
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补偿他的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和装饰装潢费用。嘉兴市法院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李某的上述诉讼请求。李某不服,向嘉兴市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的法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律师分析:本案是典型的因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带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李某提起的诉讼请求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和装饰装潢费用,都是和他自身且店铺经营有关的费用,但最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何?
根本原因就是:租房合同没有书面约定因拆迁后租客能获得哪些补偿事项。
租赁关系在我国《民法典》中属于债权的范畴,更多赋予房东和租客在租赁关系中的意思自治的权利,通俗地讲就是由你们两个人自己去讲好该这样还是那样,法律不多加干涉;只在出现纠纷且双方的租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下,法律才介入进行干涉和调整。因此,房屋租赁官司的基础就是租房合同,租房合同上面的条条框框就是处理一切纠纷的参照。在房东和租客没有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归属时,租客是基本得不到相关拆迁费用的补偿。
这时肯定还有人要问了,为什么是基本得不到?因为有两个例外情形。
第一个例外情形是:当地政府出台的补偿政策。
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征收过程中租客可以获得哪些补偿项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只是规定房东可以获得的补偿,但是国务院赋予了全国各地区依照自身当地情况,颁布符合当地实情的征收补偿政策,而这地方性政策就有明确租客可以获得相关拆迁补偿的可能性,这就是我上面提到的例外。
第二个例外情形是:法院基于“公平原则”进行的调整。
“公平原则”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第六条》,它是一个价值理念,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我举一个例子用作说明:张某将自有房子租给李某开店,李某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装修,店开了不到一年,然后该地段面临了拆迁,两个人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关于拆迁装饰装潢的补偿,试问,李某能获得补偿吗?
答案是可以。部分法院可能采取“公平原则”来进行案件的处理,当然这里还会涉及一个“装修物价值是否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这里不再展开。
相关法律引用:
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七条【征收、征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结论:租房活动中如遇到拆迁,在租房合同无明确约定的一般情况下,租客是没有权利就房东获得的拆迁补偿款要求进行分配的,当然我也列举了两个例外情况。因此,对于租客而言,比如商铺因拆迁搬迁影响到正常经营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或搬迁时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又或者投入了大量财力进行了装饰装潢和房屋整体结构的添附,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就相关事项单独与房东约定好并写进租房合同。
同样的,对于房东而言,对于出租房屋可能面临动迁的情况,要及时向租客告知。对于租客提出的合理补偿要求,建议予以满足。毕竟租客积极配合搬迁并及时腾退房屋,使房东按时签约并获得相应拆迁奖励。双方本身就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实在没有必要为了金钱发展成“今天我上一把锁,明天我用钳子剪掉,上一把新锁”的尴尬局面。当然,如果面临着一些租客提出的毫无依据且不合理的要求,应当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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