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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毅涉外|投资印度尼西亚市场的准入规定

来源:李扬  发布日期:2024-04-01  点击量:58

印尼外资准入规定

不同于原先的“负面清单”,在“鼓励投资清单”管理模式下,向外国投资者开放的行业与日俱增。目前,印尼的外资准入可区分为“禁止投资领域”“有条件开放领域”和“完全开放领域(含鼓励投资领域)”。

一、禁止投资领域

印尼的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可分为“完全禁止投资领域(本国投资者同样不可投资)”“仅对中央政府开放领域”“仅对印尼投资者开放领域”和“仅对合作社及本土中小微企业开放的领域”。

(一)完全禁止投资领域:

 一级麻醉品(毒品)的种植和交易

 任何形式的赌博、赌场相关业务

 《濒临野生动植物钟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列明的鱼类捕捞业务

 利用或采集珊瑚/珊瑚礁用于建筑材料/石灰/钙、水族馆、纪念品/珠宝或从自然界获取近期死亡的珊瑚

 化学武器制造

 工业化学品和可能危害臭氧层的工业材料的生产制造

(二)仅对中央政府开放领域:国防与证券相关业务

(三)仅对印尼投资者开放领域:包括传统医药产品(人用)、木质建筑用品、酒精饮料、葡萄酒饮料、麦芽酒精饮料业等19个业务领域

    (四)仅对合作社及本土中小微企业开放的领域:符合以下条件的60个业务领域:不使用技术或仅使用简单技术的商业活动,涉及特殊工艺流程、劳动密集型或文化遗产传承,除土地和建筑物投资外,投资额不超过在100亿印尼盾(约合470万元人民币)

二、有条件开放领域

印尼对外商的有条件开放领域可分为“外资持股限制领域”“特殊许可领域”“必须与合作社及本土中小微企业合作的领域”,具体内容规定在《投资与业务领域总统令》中。

(一)外资持股限制领域:快递服务、海运旅游、省际渡轮等33个业务领域

(二)特殊许可领域:主要设备行业(Equipment Industry),需要国防部的许可

(三)必须与合作社及本土中小微企业合作的领域:符合以下条件的38个业务领域:中小企业和合作社广泛开展业务的领域、鼓励纳入大型企业供应链的领域。

三、完全开放领域

外国投资者可自由投资不包含在“禁止投资领域”和“有条件开放领域”内的其他业务领域。其中,以下领域被印尼政府认定为优先发展行业,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领域的,可以享受财政激励(税收减免、投资津贴、进口关税豁免等)和非财政激励(简化商业许可、提供配套基础设施和其他便利)。国家战略规划项目、资本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使用先进技术的产业、先驱产业、出口导向性产业、

以工业为导向的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

根据《投资与业务领域总统令》,包括纺织服装、数字经济、钢铁、汽车、能源等在内的245个业务领域被印尼政府认定为优先发展行业。投资优先发展行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如企业所得税减免、进口关税优惠等)和非财政优惠(如便捷取得营业执照、提供配套基础设施、保障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等)。投资者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00%减免(若投资额达到5000亿印尼盾以上)或企业所得税50%减免(若投资额达到1000亿印尼盾至5000亿印尼盾)

印尼公司的设立程序

根据印尼《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只能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Perusahaan Penanaman Modal Asing,又称“PMA公司”)的方式在印尼开展商业活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2名,可为自然人或法人。若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人数低于2名,公司股东应在该情况发生的6个月内通过股权转让或发行股份的方式为公司引入新股东,否则股东将对公司的法律行为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且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雇员、债权人等)可请求法院裁定解散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外国股东的,即被认定为外商投资企业(PT PMA)。外商投资企业的最低投资额、最低发行与实收资本均为10,000,000,000印尼盾(约合470万元人民币),初始最低实缴比例为25%,单个股东所持有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印尼盾(约合47万元人民币)。需要注意的是,前述最低投资额、最低发行与实收资本仅为对开展单个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要求,若外商投资企业拟从事两个以上独立业务,相关要求将根据其拟从事的业务数量倍增。

外商投资企业与印尼本土公司的设立程序并无区别,均包含以下步骤:

(一)企业核名

本项程序通常由公证人协助进行,需要注意待核准的公司名称必须为印尼语且应至少包含三个音节。

(二)签订公司成立契约并公证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必须在印尼公证人面前以公证书形式签订印尼语版本的公司成立契约与公司章程。公司成立契约一经签订,外商投资企业即告成立,但未经印尼法律与人权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无法取得“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

(三)递交设立申请

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契约签订之日起60日内向印尼法律与人权部提交公司设立申请,本项程序通常由公证人协助进行。印尼法律与人权部批准公司设立申请后将在印尼国家公报上进行公告。

(四)取得商业许可

根据印尼《综合法》,在印尼开展的所有商业活动都需要通过统一的一站式许可证申请系统取得政府的商业许可。政府基于不同类型、规模商业活动涉及的健康、安全、环境、资源利用风险等级不同,将商业活动分为四类,并提出了不同的许可要求,这些要求包括:

•商业识别号码(Nomor Induk Berusaha):企业通过注册系统取得的工商注册号。

•标准证书(Sertifikat Standar):对于中低风险业务,企业仅需要提交自身符合相关标准的声明,对于中高风险业务,企业需要取得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准的标准证书。

•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为具体业务颁发的业务许可。


(五)申请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可通过在线系统向税务部门申请纳税人识别号,以取得纳税居民身份,并开展后续业务。

 

 

 

 

[数据来源]

[1]《东盟投资实务|中国企业投资东盟系列法律指南:印尼篇》|侯彰慧、余昕刚、许聿宁、吴亦维,走出去智库(CGGT) 20230809

[2]《印度尼西亚投资环境分析》|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20226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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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办公室:振兴中路2号新世界广场商务中心12F

邮箱:gy@guoyilaw.com

传真:0573-8803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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