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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车辆抵押权,只有法院诉讼一条路?
来源:潘松(嘉兴分所) 发布日期:2018-09-04 点击量:2160
现实生活中,银行的车贷业务、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等,往往都是贷款人以车辆抵押做担保进行贷款。如果贷款人逾期未还款,那么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将采用何种方式追偿债权呢?
一、车辆抵押贷款
很多人在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时,会进行贷款,包括向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贷款;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为了保证其资金安全,会要求贷款人将其购买的车辆抵押给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并对车辆安装GPS以便实时定位车辆位置。
业务覆盖较广的车贷平台有广汇、瓜子、易鑫等平台。
广汇二手车平台,网址http://u.cgacar.com/
瓜子二手车平台,网址https://www.guazi.com/sh/?ca_s=pz_baidu&ca_n=tbmkbturl&scode=10103000312
易鑫车贷平台,网址http://sq.daikuan.com/SwiftLoan?from=17546&semcode=bd259870
二、法律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抵押、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物】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五十三条规定:【抵押权实现的条件和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由此可知,实现抵押权有两种方式:
1、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2、抵押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抵押权;法院在执行阶段对抵押物拍卖、变卖后,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拍卖、变卖所得价款。
三、车辆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对车辆的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按照以上两种方式实现抵押权。但现实生活中的车贷业务,银行或融资租赁平台等往往联系不上贷款人,贷款人故意逃避债务,甚至贷款人已将车辆转手卖掉;而走诉讼程序,往往成本较高,这个成本不仅仅是诉讼费用、诉讼时间等成本,还包括执行阶段找不到车将无法实现车辆抵押权,到头来诉讼也是一场空。
那么银行或融资租赁平台是怎么解决这一难题的呢?——收回车辆。
文章开头已提到银行或融资租赁平台在贷款人申请贷款时,会对车辆安装GPS,如贷款人逾期还款,银行或融资租赁平台将利用GPS定位信息将车辆收回。这一点在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也有明确约定:如贷款人逾期还款,借款人、抵押权人有权控制、收回车辆。
收回车辆后,因银行或融资租赁平台仅拥有抵押权并不拥有所有权,无法直接将车辆出卖,此时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车辆拍卖变卖,实现抵押权人对车辆的抵押权。此外,不少平台还会采取另外一种方式处置车辆——债权转让,将对贷款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将车辆一并交付给第三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因此,主债权转让,其抵押权是一并转让的。
各位车主们,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想回家翻一下自己在申请车贷的时候,有没有相关合同约定?如果你们的车贷逾期,可能会被银行或贷款平台收回车辆哦。虽然该收车行为在法律界定上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提醒大家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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