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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有涯而学无止境
来源:曹佳佳 发布日期:2015-01-23 点击量:1808
--李鸣鸿律师
李鸣鸿律师,湖南常德人,1979年出生,经济法硕士,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获得嘉兴市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现任职于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
李律师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曾获得韩德培法学专业奖学金(武汉大学1500名法学类硕士中2人获评)、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等荣誉,在《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全国人文社科核心、双月刊)、《江汉大学学报》、《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报》、《珞珈法思》、《法商论丛》、《法制与经济》、《法制与社会》等学术期刊上发表法学专业论文多篇,经过多年的学习和锤炼,李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强硬的法律思维能力。
多年来,李律师一直担任振石控股集团及旗下20余家控股子公司的法律顾问,专注于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与纠纷处理、应收账款管理与追收、知识产权维护与信用品牌建设、重大投融资项目法律支持等法律事务,办理过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无论是在实践还是理论研究方面,李鸣鸿律师都有着出色的表现。
典型诉讼案例:
国际诉讼——参与2009年至2011年间欧盟对中国玻纤及玻纤织物的两次反倾销调查并主导近10家涉案公司的法律答辩,均获得满意结果,特别是2010年振石集团欧盟反倾销获得了申诉方撤诉的重大成果;
国内诉讼——办理浙江某公司与江苏某公司2830万元工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浙江某公司与山西某公司2160万元原材料买卖合同纠纷案、浙江某公司与河北某公司1700万元风电基材买卖合同纠纷案、浙江某公司与江苏某公司1046万元钢结构工程合同纠纷案、四川某公司与浙江某公司780万元工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等疑难复杂诉讼案件数十件,均获胜诉结果。在2010年,李律师担任浙江嘉兴市甲钢铁公司代理人,起诉山西省太原市乙电冶公司追讨增值税发票案件中,李律师就两公司购买镍铁的事实,查证了如下事实:双方就该项交易先后于2010年7月5日、7月9日、8月3日签订了三份工矿产品采购合同。截止2010年8月31日,甲公司共向乙公司支付货款3955.5万元,甲公司认为截止2010年9月1日,其共向乙公司购买镍铁等于或大于1965.721吨,乙公司认为供应了1973.715吨镍铁。截止2010年8月19日乙公司仅向甲公司开具了1771.5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剩余的2184万元增值税发票时,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拖,拒开增值税发票。在此情况下,甲公司委托李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向法院起诉,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其中涉及多个法律疑难问题,李律师凭借自己强大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最终取得甲公司完全胜诉的诉讼结果,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评价。
典型非诉案例:
项目支持——参与中国玻纤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且负责协调“giant”重组项目,参与实施振石集团收购印尼FBLN和GSN两家红土镍矿、印尼镍铁工厂建设、某酒店海外资金过桥等多项国内股权并购及境外投资并购项目。
咨询服务——参与某公司沪杭高铁修建停电损失赔偿协调、参与解决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资产遗留问题、协助某公司进行工程联合施工风险控制等企业重大生产经营事项,这些事项均取得满意结果
理论研究成果:
李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企业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法律风险管控防范进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卓著。应中国法制出版社的邀请,李律师以合同管理专家身份于2014年3月出版《合同法律风险管控节点例析与实务操作》一书。该著作得到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导师张素华教授、经济法博士生导师喻术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周建海教授等著名法学专家的高度评价,被一致认为是企业法律实务界一本不可多得的必备工具书和参考书。
就是这样一个全面发展的优秀律师,在公司业务方面如鱼得水,成为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不可或缺的一员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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